废品过磅“耍花招” 是盗窃不是诈骗通讯员 陈辛江 本报记者 仇健
三男子借购买铜废料为名,乘人不备,采用更换秤砣的手段,“骗”取铜废料差额502公斤,价值11044元。日前,上虞市检察院对孙某、金某、胡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孙某等三人合伙做收购废品的生意。为多赚到些钱,买进一块可以减少份量的秤砣。2005年1月5日,三人与某老板商定以每吨22000元的价格收购废铜料。随后他们就来到堆放铜废料的仓库内,恰好仓库里有一台磅秤,金某就走到磅秤旁边,趁人不备换下磅秤上一块200公斤的秤砣。 当秤完所有铜废料装上车时,计份量的公司会计总感觉有点不对劲,以前过秤时明明有1800公斤,怎么现在只有1300公斤了。于是会计将这一情况报告了老板,老板当即找人过来要求重新过磅。三人发现势头不对,开始找借口想驾车逃离现场,但很快被该公司的员工控制住了。 经过仔细检查,终于发现磅秤上原来的两块200公斤和100公斤秤砣都不见了,留下的只是一块被换的200公斤秤砣,骗局最终被戳穿。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铜管厂的工作人员并不知道孙某等人采用换取秤砣的手段多装废铜料的行为,他们并不是因受欺骗而将财物“自愿”交给孙某等人的。也就是说,孙某等人其实是在铜管厂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占有了废铜料,因而,孙某等人的行为属于盗窃而非诈骗。 |